该不该拿年终奖 记住三句话
作者:黄鹏飞 日期:2014-01-27 浏览
  一直以来,小黄的单位之前都是在12月底发年终奖的。可是从去年开始,就突然变成了春节前才发年终奖。小黄十分的无奈“我是1月1号去新单位入职的,但是现在因为这个事情,年终奖就没有了”。
  小黄是在2012年,在大学毕业之后,进入这家大型的国有企业上班,小黄说,在合同上规定,基本工资是4000元,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薪资福利,包括各种补贴,在年终的时候,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座位年终奖,在领导的关心和小黄自己的不懈努力下,很快就把工作做的井井有条。
  可是,很多事情都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的,现在的领导让小黄去上海的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小黄之前还没有感觉什么,但是,真的到了上海之后,看到了新的领导,小黄就感觉世界都暗下来了,真是冤家路窄,这个新的领导,原来是和老领导有矛盾的一个,后来小黄的黑暗生涯也就开始了,从来就没在新领导这边有一个好的称赞。
  在2012年底,小黄申请了辞职,在完成公司交代的事情和工作交接之后,小黄离开了公司。但是意想不到的是,在离开时候,发现工资卡上只有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小黄很意外,之前工资都是和年终奖一起发的,但是这次没有了。找公司理论之后,公司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我们就是要防止你们这些拿了年终奖就辞职的人!”这个公司私自定下的规则到底该不该遵守呢?这个让小黄很苦恼。
  下面,溧阳人才网就为大家了解说一下,该不该拿年终奖,一定要记住三句话:
  第一句话: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句话:无约定单位有规定的,规定说了算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在年底员工离职的时候,不能够拿年终奖,这个年终奖就是属于公司的激励,当你辞职之后,你不能给公司带来贡献,所以也就没有了给与年终奖的激励。
  第三句话: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承认发放的是2012年的公司年终奖,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这个年终奖是小黄应得的。